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區中興街老舊建築物於3月22日發生塌陷事件,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台中市府都發局已於3月28日赴現場張貼公函週知停止使用,並請公所協助轉知相關使用人配合,此段期間,若有擅自居住使用者,將依規處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將依規執行封閉。都發局呼籲,若住戶或建築物所權人仍有生活物品未搬離,應儘速於5月4日前入內取物,並注意安全,請民眾不要在此處逗留,避免影響5月5日建築物封閉作業,以維公安。

清水區公所表示,原建物受災戶共10戶,現均已依規全數搬離,其中1戶依親,其餘9戶已由社會局、民政局、都發局住宅處協助媒合妥為安置。中興街91號大門前堆置大量住戶的廢棄傢俱,已向環保局申請清運,預計於5月2日下午清運完成。因5月3日及5月4日洽逢周末,依強制執行法規定不得辦理查封作業,因此都發局將於5月5日執行封閉。封閉範圍包括前側騎樓91號進出口及屋後一樓所有開口門窗,將預留一處出入口,以利因應緊急狀況,施工時間預計約6小時,當日可執行完畢。

都發局說明,該建築物五、六兩層樓因所有權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設備安全,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依據同法第91條第1項處以罰鍰,每層各裁處最高金額30萬,共計60萬元。事發當日及3月26日,都發局會同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派員進行兩次現勘,評估結果中興街87、89、91、93、95號等5個門牌各樓層結構安全有疑慮,不宜再居住使用,建議應執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無慮或結構補強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原來使用。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清水塌陷建物已屆改善期限 中市都發局:5/5執行封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