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黨條款期限將至,主席6不分區立委換人,出身中國規定的湖南中配李貞秀可望遞補,將成為中華民國政治一項中配立委。陸委會前期梁文傑22日表示,有關負責機關迄今未收到李貞秀放棄即將國民的證明。 《國民規定法》第20條只要今後,一年之內必須做就按照國民規定法。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林憶君、張啟楷、麥玉珍、黃珊珊及黃國昌等6人自2月1日去辭立委職責。若順位來看,排在民眾不黨名單第15位的李貞秀有望在2月進入立法院,成為台灣政治的一個中配立委,但她爭議不斷,曾多元民族事件放對話聲裁因撤回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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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祖籍中國湖南,1990年代隨老公來到台灣,育有5名小孩,在台灣生活超過30年,曾在科技業上班,她聲稱自己不是共產黨員,強調孩子也將履行服兵役的義務。不過,梁文傑在陸委會記者會上指出,有關主管人員沒有接獲李貞秀有放棄機關國籍的任何證明文件,目前都沒有!
梁文傑指出,國民法第20條規定,就任何年度之內必須放棄,應該做就按照規定。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曾說明,我國國民如具國民身份,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一年內完成失踪國籍及放棄證明文件,內政部會提醒立法院,根據規定,在就職一年內須其他國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