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江育銓/基隆報導

基隆廟口夜市仁二路愛四路口往海洋廣場方向一帶的部分攤商,一屆晚間集聚在行穿線上,不僅影響一般行人穿越馬路,車輛行經時更擔心若車不讓攤位顧客而被重罰,即便是綠燈,也不敢通行。仁愛區公所因此迭接到民眾陳情「為何斑馬線上可以擺攤?」,並要求請區公所通報取締。今(14)日基隆市政府產業發產處與仁愛區公所,針對可能影響行人路權的爭議,召開會議研商協調處置方式。

基隆市長謝國樑表示,仁愛區公所陸續接到民眾陳情「為何鄰近廟口夜市旁的一般道路斑馬線上可以擺攤」,形成即便是綠燈通行也受影響的狀況,請市府單位能正視。預計在本週五(16)日市府產發處及交通處;市警局及仁愛區公所,會同轄區里長與夜市管委會,傍晚會前往設攤位置研提對策,瞭解現況後研商取得合規合理的平衡作法。
產業發展處長蔡馥嚀指出,仁二路愛四路口會聚集攤商,是因數十年前市府即暫准設攤於該處,暫准設攤攤位判別方法,過去是用地上錨釘,當時公告尚未劃設行穿線,另外在該路口劃設行穿線後,比對2009年及2012年斑馬線位置應有偏移。
綜合發展處長陳瑋補充,參考台北饒河夜市、台中逢甲夜市及南投草屯夜市過去曾有的判例,過去曾有攤商因道路重劃後,變成佔用人行道而遭開罰,攤商主張經營數十年具有「信賴保護」,但法院多認定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屬於重大公共利益,政府變更許可或要求遷移,並不違反比例原則。另部分因地形限制無法微調標線,則攤商必須配合移動,不能以持有合法許可為由,拒絕排除。法院見解為攤商雖領有證照,但證照之核發是基於當時的交通狀況,若環境改變(如劃設標線),攤商即負有配合變更經營位置之義務。
謝國樑最後總結重申,針對行人路權的保障以及廟口夜市設攤位置,後續將召開公聽會,聽取民眾及攤商的各方意見,研議出如何在維護行人路權及因應道交條例對車不讓人罰則等新制,與既有攤商合法經營間取得合理方案,在合法性及維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塑造安全舒適的夜市觀光消費環境。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維護基隆廟口夜市行人路權 市府週五舉辦會勘研商解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