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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麥欽哲-仁波切(黃英傑)接受墨新聞More-News獨家專訪|附時間軸/影像與文件
【記者 游宏琦/台北專題報導】
面對「侵佔寺院、趕走老住持」與「性騷擾」兩大指控,活佛巴麥欽哲(黃英傑)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表示:「屏東「淨慈寺」係由開山住持主動以贈與契約捐贈予社團法人,全程依法辦理、非個人佔有;而所稱校園性騷擾的時段,當時本人已非在職任教,何來騷擾女學生之事由。
他已委請律師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就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提出刑事告訴,盼以司法還原真相、維護佛教與傳承清譽。」當事人強調,與原住持及原寺信眾互動始終良好;社會輿論不宜被匿名平台的錯假訊息牽引。

《重點一覽》(懶人包)
• 寺產性質:開山住持以「贈與契約」捐贈給社團法人(非個人)。
• 名稱爭議:捐贈完成後的名稱/設立別調整,屬主管機關程序性變動,受贈方依法配合。
• 場域現況:捐前已有十年長期閒置;被動受贈後投入時間人力與許多經費做修繕,才恢復弘法功能。
• 性騷擾指控:指稱發生期已非任教、無研究室;若有具體受害者,願公開對質並配合偵辦。
• 對話截圖:黃表示係完全造假。已讀顯示與語法邏輯多處矛盾,將循司法途徑提告釐清。
背景與現場:由閒置到整建啟用
捐贈前,寺院已閒置多年;原住持已長期於高雄一處佛堂精舍清修,並非常駐寺內。捐贈後,受贈法人團體陸續進行外檐與立柱剝落修復、結構補強、環境清理等工程。
巴麥欽哲仁波切-黃英傑,說:「接收寺院是責任,不是利益。」

澄清一|「侵佔、趕走」說法之程序與事實
1. 住持本願、程序完備
贈與由開山住持親自提起,召集信眾會議公開說明並完成錄音錄影與會議紀錄,經主管機關審認後登記生效;契約並載明「雙方共同弘法」。
2. 受贈主體與寺名(明確)
受贈方為「社團法人台灣欽哲光明壇城協會」,非個人;捐後涉及寺名或設立別之調整,依主管機關程序辦理,非個人可逾越之決定。
3. 互動未斷、非「逐出」
捐後保留清修廂房並持續共同弘法;2025年5月8日,原住持與信眾於講修堂前合影,佐證互動持續,與「趕出」「滅寺」「不同意更名」之說不符。

當事人說法:
「我們接管的是在社團法人名義下的寺產管理責任。跨宗派合作、恢復道場功能,延續才是初衷。」

澄清二|「性騷擾」與「任教身分」時序矛盾
• 指控時序不合:爆料稱 2018–2020 年間涉於校園不法;當事人表示:我任職至106學年度為止,107學年度,已完成優退離職,2018~2020既無授課亦無研究室。
• 當事人立場:若有具體受害者,願正式對質並全面配合司法釐清。
• 本報查證:記者致電該校,校方對外僅回覆:「該員黃英傑,目前已非在校任職,所以不適合表達意見。」
• 匿名信源(非正式立場):一位不願具名的校方人士私下表示:「黃向法院提出告訴作為維權,方向是對的;因為在法院,司法部門才真正能攤開事實、還他清白。」
• 編務註記:該人士未獲授權對外發言,基於採訪倫理採匿名處理;僅供參考,不代表校方正式立場。

澄清三|「對話截圖」真偽與數位鑑識
• 當事人對爆料媒體之通訊對話圖完全否認:顯示欄位、已讀狀態、語法邏輯與常見介面不符;主張屬拼貼偽造。
• 當事人表示:除委由律師提告並申請調查外,將循司法程序,要求媒體提供原始資料來源,聲請數位鑑識與調取伺服器紀錄,以科技證據釐清真偽。
• 提醒:當前 AI 偽制圖像/截圖極為容易。對於來源不明且關鍵欄位遭裁切之畫面,宜持更審慎態度,待司法結果明辨真偽。

進度|已向北檢提出告訴(細節)
• 遞狀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9 月 18 日(2025/09/18)。
• 受理機關/地點: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台北市)。
• 程序說明:由告訴代理人律師正式遞狀並檢附委任狀正本乙份;檢察署收狀證明章日期為 114 年 9 月 19 日(2025/09/19),顯示已受理建檔。
• 案由: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 後續:續提書證、影像、會議紀錄等佐證資料;偵辦進度以檢警公告為準。
《當事人結語》
「站出來不是為個人面子,而是為了佛教整體清譽與藏傳法脈的清淨;願一切回歸事實與法律。」
時間軸(要點對讀)
• 2018 年以前:當事人稱已完成優退離職(具體日期以校方人事為準)。
• 2020/09/06、12/06:住持於信眾大會公開說明捐贈。
• 2025/05/08:原住持與信眾合影,互動持續。
• 2025/09/12:多家媒體刊出指控報導。
• 2025/09/13:本人親上火線於YT平台招開記者會澄清並且立即於臉書直播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CqJSU9Png/?mibextid=wwXIfr
• 2025/09/18: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遞狀提告。
• 2025/09/19:北檢收狀證明章日期(完成受理)。
影音與佐證素材(由當事人提供)
• 2022年直貢澈贊法王於講修堂開光啟用時的祝福談話(YouTube):https://youtu.be/nOIq5XIp3-Y
• 2020/09/06、12/06 信徒大會捐贈說明(YouTube):https://youtu.be/V8wfoqKCkOM
註:以上為當事人單方提供之資料;最終仍以司法查證與判決為準。
新聞倫理聲明
1. 本報依新聞專業,就可受公評之公開資訊與當事人提供之資料撰稿;涉案他方若有意見或補充證據,歡迎來函,本報將依同標準刊載。
2. 涉刑責部分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檢警偵辦與法院認定為準;未以未經查證之指控作定論。
3. 本報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與團體自治,報導旨在釐清程序、完整呈現事實,避免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