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鄭富鈺/綜合報導

威加公司對外標榜案內產品「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高仰三苦茶油」係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惟本局調查時,業者僅提出採購代理人所提供之苦茶籽採收照片、影片做為佐證資料,惟無法提出具體證明與案內產品所使用之原料具有對應關聯性,亦無法據以確認,該批苦茶籽確實供案內產品製造使用。威加公司對其販售產品負有管理、驗收及品質把關責任,卻未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臺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第47條第12項提供資料不實重罰300萬元罰鍰。

臺南市「聚興製油工廠」販售之「東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是「聚興製油工廠」向嘉義市「源發製油工廠」購買苦茶油分裝販售,經嘉義市衛生局調查,該苦茶油係向本市「緯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購入。經本局連日至「緯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油品部分本市已移請代工廠所轄衛生局進行製程釐清。緯承公司另售出苦茶籽予桃園、雲林、屏東等業者,臺北市衛生局亦已通知前述所轄衛生局協助確認相關製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保障國人飲食安全。
鑒於近期各衛生單位及業者自主通報陸續有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事件,臺北市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啟動第3波擴大抽驗,針對本市製造業(如農友自製苦茶油)、超市、賣場、便利商店、生活百貨、有機食品行等實體通路、網路購物平台、新聞事件產品等各類油品加強抽驗。針對大豆榨油後之豆粕是否殘留苯騈芘,產業局及動保處將針對農民當作基肥使用的豆粕及市售飼料進行抽驗。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圖/北市衛生局資料照)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標榜「阿里山小農苦茶籽」 威加拿不出原料證明 北市重罰3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