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淨公司自主通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合格 衛生局令其產線即日停止作業 啟動下架回收

墨新聞|記者孫筱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昨(21)日晚間接獲連淨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生產之連淨苦茶油疑似檢出苯駢芘 2.9 μg/kg (標準:2.0 μg/kg),業者通報時已立即主動通知下游業者將相關產品下架回收。衛生局於今(22)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查核,經查連淨公司本次生產該批苦茶油共5,024罐(1,932 L),其中「有機苦茶油250 mL(批號:26V224XW01)」於棉花田生機園地販售及「統一生機初榨苦茶油250 mL(批號:26S624XW01)」於統一生機健康有機超市販售共939罐(234.75 L),其餘產品均未販售並予以封存。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到問題批號之產品請立即暫停食用,相關退換貨資訊可電洽連淨公司客服專線:02-29172068,或參考連淨商城網站(https://mall.aconpure.com/?srsltid=AfmBOori-IGEyVsLCq7JI0_MTJDy_68bG9fI1tdiDKNPr9yFasKQeFD4)。

衛生局今(22)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查核。(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另現場抽驗5件苦茶油產品由衛福部食藥署攜回檢驗,後續將依檢驗結果依法辦理,為確保產品品質安全,衛生局命業者自即日起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苦茶油產品,並依據「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提供改善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後,始得恢復作業及販賣。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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