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挾帶西南氣流帶來強風降雨,造成台中市部分農作物災損,農業部今(8)日再增列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農產業全品項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7月26、28、29日已公告台中市為辦理現金救助的農產業品項除外),請種植以上公告品項損害率達20%以上的農民,自8月9日起至8月19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另市府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2,500元至1萬元不等。
農業局指出,受凱米颱風影響,造成台中市多項農作物災損,經各區公所查報,確認損害率已達現金救助標準,農業部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農產業全品項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7月26、28、29日已公告台中市為辦理現金救助的農產業品項除外),每公頃救助額度為4,000元至50萬元不等。
農業局呼籲,請種植此次公告品項損害率達20%以上的農民,自8月9日起至8月19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合法土地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除中央現金救助,市府依據「台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2,500元至1萬元不等,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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