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倒數 9/22前提出稅金省4倍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記得在11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今年地價稅就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相較一般用地10‰至55‰的稅率,稅金至少省4倍。

財稅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差距甚大,舉例來說,A土地原按一般用地10‰課徵地價稅,稅額為1萬元,若改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計算,僅需繳納2,000元,可省下稅金8,000元。

該局說明,土地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同時符合3項要件及2項限制。3項要件為:(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土地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2項限制為:(1)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2)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該局再次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民眾,務必把握9月22日最後申請期限,如逾期申請,將自次(116)年起適用。另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除可採書面申請或臨櫃辦理,也可以利用該局網站的「線上申辦」服務(https://www.citax.gov.tw),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不必出門即可辦理。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分機241、259洽詢,將由專人竭誠為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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