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孫宇晨日前發長文自爆與景甜的戀情,說兩人論及婚嫁後,景甜提議找代理孕母生子。他先付了3000萬人民幣聘金,再安排她赴美取卵,代孕機構也配好一名34歲、生過兩胎的孕母,20萬美元訂金都付了。沒想到取卵前一刻,景甜開口要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不給就不取卵,兩人因此分手,孫宇晨隨後提告要討回聘金。
本報專訪長期承辦家事案件的張奕晨律師(家事律師),從代孕費用一路揭露到代孕契約背後藏著的5大地雷。

代孕的重要四階段、四個付款節點
台灣至今沒有合法代孕管道,需求全往國外跑。一整套跨國代孕大致分四個階段,每一段都是一個付款節點。第一段,與仲介或機構簽約、付第一筆簽約金;第二段,孕母的身體檢查、心理評估、性病篩檢與法律諮詢,需要的話再加上捐卵者;第三段,取卵、體外受精、胚胎基因篩檢後植入;第四段,懷孕期間每月給付營養費與補償金、產前檢查、生產,最後辦理親權文件。
要提醒的是,孕母拿到的錢往往不是一筆,而是拆成基本酬金、剖腹產加價、侵入性處置補償、收入損失、交通食宿,甚至哺乳費;萬一切除子宮或卵巢,還有一筆補償金。這正是價目表看起來嚇人的原因。
各國價差比你想的大

美國制度最完整也最貴,加州能在孩子出生前就拿到親權判決,整套約15萬到25萬美元;喬治亞、烏克蘭、哈薩克便宜得多,一整套大約台幣一百多萬到兩百萬,台北地院一件判決裡的哈薩克方案總價就是180萬,拆成簽約56萬、有胚胎38萬、確認懷孕49萬、出生37萬。墨西哥、哥倫比亞價格居中、多是同志伴侶在走;賽普勒斯根本沒有代孕專法,風險最高;泰國、印度、俄羅斯則早已對外國人關門。各國費用、親權模式與風險,整理在文末對照表。
換算下來,一整套跨國代孕大約幾百萬到七、八百萬台幣。張奕晨律師點破,代孕費用的真正問題從來不是貴不貴,而是「錢付出去之後,那張契約還保不保你」。

地雷1:代孕契約在台灣是一張廢紙
台北地方法院一件判決講得很白。一名女子付了57萬多元委託某協會安排到哈薩克代孕,簽證沒辦好被拒絕登機,她告上法院要退錢加賠償,法院卻先宣告契約無效:代孕契約把懷孕生子標上價格,違反人工生殖法第31條與公序良俗。
契約一旦無效,違約金、機票損失、慰撫金統統請求不到,只能用不當得利討回已付的錢,那件案子最後只判還37萬多元。你在國外簽的英文合約寫得再漂亮,回台灣可能連被承認的資格都沒有。
地雷2:錢一匯出去,就很難追回來
代孕費用多半分期匯到境外或私人帳戶,仲介一句孕母準備好了就能催款,台灣法院要查這筆錢有沒有真的用在療程上,幾乎不可能。台南地院一件判決,男子赴美捐卵加代孕,對方以取卵顆數、打卵針、準備植入等說詞一路催款,前後匯了25萬多美元,卻拿不出任何醫療文件,退款支票還跳票,才被認定是詐術判賠。

地雷3:孕母反悔,合約管不住她的身體
這是代孕最痛的一種爭議。契約雖然可以把減胎、中止懷孕都寫進條款,然而孕母有身體自主權。孕母堅持不減胎、或自行決定中止懷孕,委託方就算白紙黑字寫了違約金,境外的孕母與診所不配合,台灣法院也鞭長莫及。合約管得到文字,管不到別人的子宮。
地雷4:孩子生下來,法律上的媽媽不是你
就算一切順利、孩子出生,麻煩才開始。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關係視為婚生,孕母因此就是法律上的媽媽。台灣先生要辦認領,孩子才是他的婚生子女;太太與孩子沒有血緣,即使外國出生證明寫著她的名字,回台仍要辦繼親收養、聲請法院認可,還要接受社福訪視。認領、收養、設籍三道門,每一步都要文件、要時間。

地雷5:孩子的繼承權,懸在半空中
這一關最少人想到,卻最傷。孩子在完成認領、收養之前,法律上只是孕母的小孩,跟委託夫妻沒有繼承關係。萬一委託的先生在認領前過世,孩子想繼承,得先證明血緣、走死後認領,程序漫長;太太這邊收養沒完成,孩子更是一毛都繼承不到。張奕晨律師(家事律師)建議,委託雙親要事先指定監護人、預留信託財產,就是要擋住懷孕途中出事、孩子權益落空的風險。繼承這件事,代孕家庭一定要在出發前就先安排好。
修法就能解套?沒那麼快
有人問,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要開放代孕了,是不是就沒事?張奕晨提醒,草案走的是無償代孕,委託方只能補貼必要費用,商業高價那一套在台灣依然行不通;而且草案還在立法院,通過前,這5大地雷一個都沒消失。
【張奕晨律師】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及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 — 家事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代孕糾紛與家事訴訟推薦 — 張奕晨律師】
電話:0919-70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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