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20)日發布消費警訊,針對車庫娛樂股份有限公司Magic Hour Premium廣告行銷方案疑涉誤導消費者,北市府依消保法命業者限期改善,涉及廣告不實部分屬公平會權管,已檢附資料函請公平會查處。
法務局說明,本案緣前立法委員高嘉瑜於社群平台反映車庫娛樂宣稱「買1張電影票149元再送1張電影票」,惟實際並未贈票或贈票有使用限制卻未載明,且購票時被綁定購買199元月租方案,並在消費者不知情下於次月凌晨遭刷卡收取會費,亦未說明付費會員相關權益內容;於電腦網頁版購票而獲贈Premium會員無法於APP取消訂閱,且似有個資外洩致遭詐騙等情事。經北市府統計113年迄今已受理車庫娛樂相關之消費申訴案計35件。
法務局指出,經北市府消保官會同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保處、北市文化局、觀傳局召開行政調查,要求業者至市府說明。車庫娛樂表示,該公司皆已清楚明載消費者所購買及贈送的品項內容,並清楚說明使用方式、可享服務內容、贈送品項的免費試用說明、續扣說明、續扣金額、及隨時可取消資訊,針對電腦版網站付款只能在電腦版網站取消訂閱,於113年8月1日更新版本7.9.1後,電腦版網站操作之消費者亦可於App上操作取消訂閱。該公司主張沒有想要隱藏任何東西,訂閱制續訂在OTT產業很常見,並非詐騙,針對消費爭議申訴,承諾研議個案從寬處理。
消保官進一步說明,就本件爭議之行銷活動,消費者購買的是一次性的電影票券商品,而非Magic Hour Premium「繼續性服務」,Magic Hour Premium是贈送的,到最後卻因為消費者沒有「取消訂閱」而發生「續訂」效力,消費者只是購買一紙電影票券,卻負擔「取消訂閱」之義務,自動續訂及取消訂閱之相關內容亦未明顯清楚揭露,對於消費者的購買認知造成誤導,北市府要求車庫娛樂公司依限改善,並將改善結果函復本府文化局,如屆期未改善,將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針對涉個資保護部分後續由文化局依業者提供資料續辦。
北市府要求車庫娛樂改善及辦理事項:
一、 改善消費資訊揭露內容、方式及廣告行銷圖片文案。
二、 將「取消訂閱」之路徑入口建置於網站更明顯處,並於扣款前以簡訊、電子郵件或APP推播等方式,提醒消費者即將開始扣款及提醒取消訂閱。
三、依消保法第19條通訊交易7日猶豫期無條件解約權之規定,提供消費者訂閱後如未使用之退訂退款機制。
四、針對民眾消費申訴案,請車庫娛樂積極妥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強調,OTT產業近來蓬勃發展,各產業業者應在公平競爭環境下,提供優質及友善的消費環境,如有業者以欺罔或顯失公平方式,損及消費者權益,北市府將請業者到市府說明,若涉違反消保法或公平法相關規定亦將移請有關機關查處,籲請業者自律。(圖/北市法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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