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 開放50-64歲施打至用罄為止

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 開放50-64歲施打至用罄為止

疾病管制署今(28)日宣布,為使疫苗有效運用,自即日起短期開放50-64歲民眾公費接種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至公布用罄為止。

相關接種對象及接種原則如下:

一、 接種對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之50-64歲民眾;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證。

二、 接種原則:
(一) 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公費提供1劑PPV23:提醒如為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包含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及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依ACIP接種建議應先接種1劑PCV13/15,間隔至少8週後再接種1劑PPV23,故針對IPD高風險對象現階段建議優先自費接種PCV13/15再接種PPV23。

(二) 曾僅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者,與前1劑PCV13/15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公費提供1劑PPV23。

疾管署說明,除開放上述對象外,65歲以上民眾仍可公費接種1劑PCV13及1劑PPV23。2劑間隔時間,65歲以上IPD高風險對象、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接種PCV13後,間隔8週即可接種PPV23;其餘對象接種間隔為至少1年。

疾管署強調,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對中重症保護力可達75%,能有效降低感染後如肺炎、敗血症等及死亡機率,呼籲符合資格民眾請踴躍接種,相關接種院所資訊可至疾管署官網「新冠/肺鏈疫苗專區」( https://gov.tw/eU4 )/疫苗接種院所查詢/【肺炎鏈球菌疫苗】各縣市合約院所名冊網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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