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食安處稽查抽驗市售醃漬蔬菜 5件不合格立即下架處辦
中市食安處稽查抽驗市售醃漬蔬菜 5件不合格立即下架處辦

中市食安處稽查抽驗市售醃漬蔬菜 5件不合格立即下架處辦

中市食安處稽查抽驗市售醃漬蔬菜 5件不合格立即下架處辦

筍干、蘿蔔干、酸菜等醃製蔬菜因其特殊風味是國人佐餐常用食材,常以蔬菜為主原料,在製造過程中可能會運用防腐劑及漂白劑亞硫酸鹽類等食品添加物,來防止褐變及保持品質穩定。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為保障市民食安與健康,啟動「醃漬蔬菜稽查抽驗專案」,共查核16家業者,抽驗30件醃漬蔬菜產品,其中5件不合格立即下架並依法處辦,後續也將持續稽查抽驗。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針對市場攤販、超市、農產行等販售場所,擇定16家未曾抽驗或曾有抽驗不合格的醃漬蔬菜販售業者執行稽查,查核項目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標示查核及保存來源文件及食品業者登錄等,均符合規定。此外,也抽驗30件醃漬蔬菜產品,檢驗防腐劑及漂白劑等項目,共查獲5件不合格,均已命業者立即下架;其中3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大雅區酸白菜及東區嫩薑2件產品為台中市業者所生產,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分別處3萬元罰鍰。

食安處說明,市府已將此次抽驗不合格業者列入高風險對象,加強稽查抽驗,同時提醒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品添加物應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使用合法添加使用,不符合規格標準的食品添加物、非表列的品項,未准許的食品範圍,或未經查驗登記的單方食品添加物,均不得使用。

食安處提醒,選購醃漬食品時,注意三不一要原則,即可吃的安心又放心:一、不買味道過於刺鼻、不自然的產品;二、不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三、不選擇顏色過於鮮豔的產品;四、要選擇包裝、標示、內容物完整的產品。最新食安查驗資訊可至「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 )查詢。

食安處抽驗醃漬蔬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