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近期毒駕事故頻傳,為有效遏止毒駕重犯,
有關毒駕行為只要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外, 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扣繳牌照2年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 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 第3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另拒絕接受唾篩檢測者將直接處以新臺幣18萬元罰鍰, 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拒測累犯者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 第3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本局為展現取締毒駕決心,已要求各外勤單位強力執法, 經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月底為止,共查獲毒駕210件, 本局依據雲林監理站6月2日依法公開資料,公布1名先酒駕、 後吸食毒品駕車之累犯姓名及照片。

另依據今3日雲林監理站最新毒駕累犯公開資料, 毒駕累犯共計23名,累犯公開資料可於公布專區查詢, 累犯相片將由雲林監理站更新。

毒駕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更是危害民眾全民公敵, 毒駕除處高額罰鍰及扣車外, 更可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毒駕害人害己, 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及心存僥倖, 本局將持續打擊毒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並同時與雲林監理站合作公布毒駕累犯照片及全名,藉以 遏阻毒駕案件發生。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毒駕」零容忍 雲警公布首例毒酒駕累犯姓名相片 藉以遏阻毒駕案件發生
